我市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9-05 浏览次数: 2936次
8月31日,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了解到,该局联合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试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简称《通知》),通过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改变过去项目全流程审批拿到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动工建设的传统模式,能够精准解决建设项目基坑开挖部分及时合法开工的问题,使得项目建设工期平均缩短1个月至3个月。
根据《通知》,针对襄城区、樊城区、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内的工业类、房屋建筑类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合同期少于半年的工程项目,不适用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划分两个阶段。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基础上,增设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事项,试行将施工许可划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主体工程”两个阶段。
简化申请条件。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时,可以土地供应证明文件作为用地手续、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作为规划手续、以图审机构出具的“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审查合格证明代替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全程网上办理。建设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板块可直接申请办理分阶段施工许可证。市行政审批局受理、审批、办结后,建设单位可在系统中直接下载使用施工许可电子证书。
加强监管服务。市行政审批局核发分阶段施工许可证后,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信息以批后监管函的形式发送给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