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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资质延续领取证书说明!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 2285

日前,住建部政务服务门户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领取证书的有关说明》。原文如下:

企业资质证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现将办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下载)。

2.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原资质证书或试点地区颁发的试点资质证书。试点地区资质证书为电子证书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A4纸大小的打印件)。

二、证书领取材料的邮寄方法

企业在部网站-服务-热门服务-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办理进度,状态为“证书待领取”时,将证书领取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发证窗口”(收件人:受理办;联系电话:010-58933470)。快递签收5个工作日内,受理办按企业提供的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寄出证书,状态为“已发证”

三、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010-58933470(可咨询我部负责审查的企业资质的受理材料清单、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材料清单以及资质证书领取材料方面的问题)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北配楼126房间

邮编:100835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可点此下载)

资质延续证书送达信息登记表.doc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二、资质延续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有关要求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部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