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市民因装修违规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1627次
近期,从市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市民王某因在住宅装修过程中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仅被要求整改,还被处以五百元罚款。案件中,王某在装修过程中将无防水功能的房间改为卫生间(淋浴间),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或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行为,装修人应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装饰装修企业则应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案件中,王某的装修行为凸显出极大的任性,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进行违规装修,从而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此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大家从中汲取教训,遵守相关规定。
鉴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尽统一且消费者投诉增多现象,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市建筑业协会于2023年7月颁布了《襄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团体标准)。此标准的出台旨在规范质量验收过程,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协会鼓励各方在验收装修工程时参照此标准,以提升工程质量,降低潜在风险,并为消费者带来更优质的居住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