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水平,促进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有效运行,市住建局决定开展2020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检查内容
(一)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管理情况;
(二)检测质量记录、样品流转及留置情况;
(三)检测报告溯源;
(四)检测人员的检测能力;
(五)信息化检测开展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照检查内容,对本辖区、本单位所检工程、所检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检查阶段(10月26日—11月6日)
市住建局组织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专家进行检查,具体人员及分工由市质监站组织,具体到达时间另外通知。
(三)整改阶段(11月7日—11月17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测机构应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內部建设和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建章立制、进行集中整改,摒弃低价恶性竞争、杜绝虚假报告、规范检测行为,切实转向合法诚信经验和优质服务发展的轨道。
四、检查结果处理
(一)本次检查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
(二)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问题严重的检测机构,市住建局将采取下达执法建议书、组织城建综合执法支队进行依法处罚、上报省厅取消检测资质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及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市质监站,联系人杨权,联系电话:13774168669,邮箱:1351809662@qq.com。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不得徇私舞弊。
此通知。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