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9日
全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办《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襄安办〔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住建系统内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以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企业、燃气企业等消防安全管理为重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住建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严抓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整改。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紧盯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和室内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督促施工企业对消防状况、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二)持续开展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巡查。针对市政工地点多面广的特质,各施工工地要增加人力,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制度,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强化防范措施,严禁办公和居住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市政管理科、城市发展科、市政管理处、建管中心)
(三)强化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第一、二、三、四房产管理所)
(四)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的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对消防设备配备、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气割明火作业、板房装修材料、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整治。要结合城市燃气特点,针对突出问题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城乡建设综合执法支队)
(五)强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各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物业服务区域明显位置、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安全海报、标语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至少组织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要组织开展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监管科、城市发展科、公用事业管理科、城市绿化养护科、市政管理科及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以及各科室、各单位要在所负责的行业、单位中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进行风险研判,完善工作措施。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所负责的行业、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检查记录或台账等资料,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问题突出、隐瞒不报、严重失信、虚假承诺的,要将其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辖区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向市住建局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针对本系统、本单位认真部署开展检查。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集中培训、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加大检查力度,规范执法,严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级督办,限期解决,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住建局工作方案及联络表(见附件)请于12月31日前报市局质量安全管理科,2021年1月起每月20日前报告当月工作情况,3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李钻钻,联系电话:3260478,电邮:xfjszak163.com。
附件:各县(市)区住建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
各县(市)区住建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联络人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