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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季度县(市、区)建设工程安全巡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4200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安排, 2020年12月我局组织专班对谷城县、老河口市、襄州区、保康县、南漳县、宜城市、枣阳市、高新区等八个县(市、区)进行了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巡查。巡查重点是: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等。目的是通过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责,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确保今冬明春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完美收官。此次共抽查建设工程项目16个,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继续全面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通知要求,并结合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际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以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将一些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项目的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一是安全生产监督对项目的重视程度不一,存在重视大项目,轻视小项目的情况,造成一些小项目存在事故隐患较多;二是本次巡查发现有两个项目悬挑架用工字钢钢梁自行采用焊接接长,工字钢钢梁强度不能达到原工字钢强度,存在事故隐患;三是一些项目在超危大工程管理过程中,通过专家论证的方案特别是修改后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二次审批(具体流程见附表1)。

三、有关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重特大事故频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以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住建部门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和本地区实际,严格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监督管理检查力度,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作业人员。

(二)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各项管控工作

年关岁末,由于建设工程进入抢进度的高峰期,加之气候影响,施工扬尘污染时有反弹,各地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防控措施。一是严格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8个100%措施;二是严格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当分类整齐堆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应采取洒水、覆盖压尘等措施;三是严格落实建筑垃圾的消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渣土运输车辆行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并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倾卸至规定的消纳场所,严禁跑、冒、撒、漏。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年末岁首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已全面进入寒冬施工阶段,是火灾、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年终将近,安全生产又进入一个敏感时期,大多建设项目工程,尤其是重大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也将陆续进入冲刺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为重要,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丝毫懈怠。各地、各企业,一定要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彻底消灭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附件1: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

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按照施工现场实际和工程特点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入第一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组织专家论证——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入第二次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通过二次审批的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可组织实施,并且应将修改前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表和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表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