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2020年10月12日印发)和《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鄂建〔2019〕2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全省互联互通的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全面实行“一网通办”,开展数字化审图和监管,全面提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现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省图审系统”)及消防审验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并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试点运行工作,按照前期工作部署, “省图审系统”拟于3月1日前达到全省各市州和每个市州至少指定一个县(市)区上线试运行的目标,现就有关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鄂西南片区培训,下午2:30鄂东南片区培训,2月26日上午9:00鄂西北片区培训;
第二阶段: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省内线上培训及各市级试点项目远程指导;
第三阶段:2021年5月1日至6月1日,系统上线前,由开发单位培训专员赴各片区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及答疑。
二、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具体内容为:
线上培训由各片区联系牵头单位,信息中心人员配合。于2021年2月25至26日以片区为单位按鄂西南、鄂东南和鄂西北三个片区的顺序进行针对性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相关人员在各地远程视频会议室参会的方式开展,进行互动培训和交流。
线下培训将在线上培训后,由开发单位的培训专员前往各片区实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及操作教学。
三、培训对象
各市州住建局负责勘察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业务科室、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四、片区划分
五、任务分工
本工作由各市州住建局负责勘察设计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相关消防审查验收的业务科室积极协同配合。
1.省厅联络员:负责和各片区牵头单位联络,分发具体工作任务给片区牵头单位和培训专员,收集管辖片区反馈意见、材料,并对片区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答疑,保障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片区牵头单位:组织本片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业务部门积极参加培训工作;积极完成省厅联络员安排的工作任务,将任务下达到片区下各市住建部门,收集片区下各市州及县(市)区的反馈意见、材料,每次培训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成果和好的经验,反馈给省厅联络员。
3.片区下辖各市州及县(市)区:市州遵循片区牵头单位安排,将培训任务下达到县(市)区,各市州及县(市)区需保障远程培训硬件设备运行顺畅,组织本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业务部门积极参加培训工作,反馈培训意见、材料。
4.培训专员:遵循省厅联络员工作任务安排,对各片区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业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片区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使用水平,培训前联系片区牵头单位,确认远程培训硬件设备运行顺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识省图审系统全省试运行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大对片区培训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力度,确保分片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有序活动。各片区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推动培训工作稳定前进,明确目标要求,使试运行工作富有成效。
(三)积极参与,强化协作。各地住建部门要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并发扬协作精神, 主动承担工作任务,确保分片区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四)统筹安排,固定人员。各市州及县(市)区住建部门应确定1-2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建立便捷高效的联系渠道,加强信息沟通。并于2021年2月24日上午12:00前按附件表格形式填写完成,反馈到此邮箱:zac@hbszjt.net.cn。
联系人:何婧、张程
联系电话:68873887、68873802
附件: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联络员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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