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为全面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2021年3月7~9日襄阳市住建局组织4个专班分别对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高新区、襄州区、东津新区、鱼梁洲旅游开发区、襄城区、樊城区等12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安全巡查。巡查重点是:各县(市、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防疫防控、复工复产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都能按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对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并再一次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村拆建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部分已经复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因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责令停工整改,对大部分农村拆建房也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停工处理,部分乡镇还采取措施对农村拆建房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抽查中发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虽然都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但是很多项目还是存在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栏杆,机械、通道口防护棚,脚手架水平防护等)有但不规范、不达标的问题。说明部分主管部门在复工复产检查中要求不严、执行标准不高。抽查中还发现部分项目进场工人安全教育、疫情防控工作流于形式,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二)农村拆建房项目
抽查中发现,各地农村拆建房项目基本都属于多头管理,安全管理职责不明确,责任得不到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堪忧,基本都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对于农村房隐患的排查整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职责,以杜绝发生类似事故。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城乡建设施工领域及农村居民拆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排查工作全覆盖;要督促各乡镇、办事处组建专班,对农村居民拆建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狠抓整改落实见效,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执法监管,要真实记录核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该停工的立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明确整改措施,指定责任人员,限定整改期限,实施挂账销号;要对辖区内农民建房手续、施工现场管理、施工队伍资质、施工机械是否为淘汰设备进行逐户现场检查,建立台帐,凡未经审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不得复工。
(四)要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城乡建设施工领域及农村居民拆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特别要明确农村拆建房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职责,督促责任单位提出推进相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