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安办〔2021〕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各有关单位:
5月20日上午,武汉市南湖水环境提升工程路面修复工作中发生意外,雨水井井口突然发生气体爆燃,4人受伤,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总结教训,防范事故,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迅速开展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汛期、高温和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切实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
二、强化管理,全面摸排在建项目周边管网情况
全面摸排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周边管网情况,严格落实安全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排油、排可燃液体、排放液化石油气残液单位的安全监管,督导其严格依法依规实施排油、排可燃液体、排放液化石油气残液,严禁违法违规排放。强化下水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要建立定人、定责、定期对下水道巡视及维护制度,坚持定期打开井盖实施通风放散,定期组织疏捞,确保下水道畅通,可燃、有毒、有害气体不超标。严格控制下水道水位、存泥量,坚持定期组织对下水道中气体、污水、污泥的检查监测工作。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作业点附近严格落实封闭式施工围挡。
三、加强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一是参建各方要克服麻痹思想,高度警惕施工现场动态新增危险源,如极端天气带来能见度降低车辆交通事故伤害、低气压下有毒有害气体通风不易扩散,爆燃、中毒几率增大等。二是管道沟槽、基坑、井体施工前必须先调查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施工前物探程序,包括水位、周边房屋、既有管网(有害气体分布)、沟渠、山体及地质灾害情况等,编制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按程序审批后实施。三是落实安全教育,严格班前喊话制度,针对当天作业内容,提醒务工人员严格按照危大工程及有限空间等安全作业规程施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落实。施工作业禁止吸烟,管井情况不明前严禁下井或在周边动火作业,严禁违规明火探测。四是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不往下水道和作业坑道扔烟头、鞭炮等燃烧物。
四、加强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要强化对在建市政基础设施的巡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应急资金、物资和队伍。一旦发生事故和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要督促参加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通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