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做好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标定[2021]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襄阳市区及各县(市)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本地企业、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本辖区内设立的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企业及其执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计价政策、规定暨执业质量情况、企业在国家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上项目数据上传情况。抽查企业2个及以上2020年已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以国有投资项目为主)的存档资料,主要内容为:
(一)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
(二)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执业质量控制机制是否运行有效;
(三)企业计价依据和计价模式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造价文件的构成是否完整,工程造价文件中量、价、费的计算及计取是否正确并符合规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执行情况。
(四)企业咨询业务操作程序、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等是否符合行业规程规定;
(五)企业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列行为。
(六)查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数据上传情况和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填报情况;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方式
市住建局负责市区企业检查,对襄阳市区抽查比例为20%;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的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工作,市住建局对各县(市)区住建局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采取随机抽查与市场监督局联合检查的方式,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检查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企业自检阶段、市住建局抽查阶段、省住建厅抽查阶段:
1. 企业自查阶段(6月22日--7月2日),各企业对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市住建局抽查阶段(7月10日-8月20),由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及抽查比例,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进行检查。
3. 省住建厅抽查阶段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组织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和廉洁高效的执法原则,严格把握检查标准,统筹兼顾,与被检查单位做好对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遵守廉政规定。被检查企业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应当做好记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和监督记录表
2.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专项检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