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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转发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 浏览次数: 4387

各县(市)区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协商,现就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业务协作机制。消防救援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住建部门建立建筑结构专家库,在大型建筑类火灾事故现场,及时派出专家帮助分析研判房屋结构安全,确保灭火指挥的科学性,保障灭火作战安全。住建部门在特殊建设工程、市级重大工程、大型化工项目消防审批过程中,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消防救援机构派员参与评审,根据灭火救援实战需求提出意见建议,协助测试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涉及消防救援的事项。  

二、建立执法抄告机制。住建部门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函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抽查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及时函告住建部门。住建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公众聚集场所,及时函告消防救援机构,由消防救援依法行政处罚。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住建部门及时向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推送已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含未抽中项目)结果信息,由消防救援机构纳入日常监管。消防救援机构在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查阅、摘抄、复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抽查档案资料的,住建部门予以配合。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7月30日

附件: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