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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次数: 4392

各县(市、区)住建局、安全监督机构:

2021年6月13日,十堰市张湾区发生一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给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襄阳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从6月15日开始组织开展了建设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于7月13日~15日组织专班对各县(市、区)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一是对各县(市、区)6月15日以来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对襄阳市住建局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出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6·13事故发生以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及襄阳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强化分类处理,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安排部署,对辖区建筑工地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为重点,重点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隐患,深入整治高处作业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扬尘治理及疫情防控等各环节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进一步强化现场施工管理,督促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截至2021年7月15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先后组建检查组29个,出动检查人员1343人次,检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594个,排查隐患总数1577处,督办整改到位1484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37份,约谈企业6家。通过一个月来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建设工程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改。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出存在的事故隐患也同时得到了整改,有效遏制住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15日以来未发生一起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一是企业安全管理流于形式。部分项目施工单位和项目部未认真开展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公司应该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检查,大部分项目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普遍内容单一,未形成闭环。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应付检查,内容与施工现场脱节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防高坠措施不到位。项目部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切实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三是项目整改不彻底,标准不高,不能举一反三。比如:虽然都进行整改了,但是大多不够规范;再就是三楼四楼检查发现的问题,当时整改了,七楼八楼又出现同样的问题。

(二)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一是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审批和存档。二是验收环节走过场,验收结论全部合格,但是主管部门或者专家检查又发现存在有问题。三是部分建设工程项目方案实施与专项方案不符的情况还是存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住建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从严、从实、从紧、从细抓好工作落实。要督促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格监督执法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继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检查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风险大、隐患问题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施工环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水平。

2.严格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严把危大工程“方案编审、安全交底、方案实施、工序验收”四个关口,切实落实带班检查、班前喊话、旁站监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特别是“两张皮”“假资料”“不到岗”等现象,要督促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危大工程作业,要摸清底数,重点排查。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各地住建部门督促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落在实处。重点突出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事故防范等内容,切实压降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4.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坚决杜绝野蛮施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复查验收、逐项销号等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拒不整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提请省厅暂扣有关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严格值班值守,加强应急防控

落实极端天气下施工现场的应急防范措施和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加强信息报送,畅通部门、层级间的信息通道,强化基层一线的应急处突能力,实现一线作业人员的全程管控,确保预警信息能第一时间传达到位、应急措施能第一时间实施到位。要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意识,落实应急准备措施,储备必要的应急力量和物资,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妥善应对。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