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自10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情况。
(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20〕62号)。
(三)《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1)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中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等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等工作情况。
(五)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市场监管情况,取得绿色建材星级标识建筑市场应用情况。
(六)“禁实”和“禁现”工作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一)各县(市、区)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墙革办。
(二)市住建局将于10月18日对各县(市、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查。
三、此次检查工作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负责检查市区、襄州区、宜城。
第二组:负责检查枣阳、老河口、谷城、保康、南漳。
市住建局检查人员从勘察、设计、质监、墙革各相关单位抽取,各组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程序
(一)受检项目:由检查组从在建项目库中随机选取,覆盖率不低于20%。市区项目不少于8个,各县(市、区)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市区公共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各县(市、区)公共建筑项目不少于1个。
(二)检查组执法检查成员,由检查组从执法人员目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
五、检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检查以现场检查及资料查阅为主,各县(市、区)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不专门听取汇报。
(二)检查工作完成后,由检查组向县(市、区)建设局反馈意见,并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对各地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严格实行督查责任制,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人:陈立
电话:18986316868
邮箱:289433488@qq.com
附件:综合检查项目汇总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
襄阳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