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661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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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18 |
文 号 | 厅头〔2022〕156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设计重点企业培育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要求,推动《关于促进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着力培育一批设计引领能力强、规模效益居行业前列、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勘察设计企业,全力打造“湖北设计”品牌,促进我省建筑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帮扶机制,加大对我省工程勘察设计重点培育企业的扶持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双资质”企业
为引导有能力的工程勘察设计骨干企业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公司转型发展,进一步增强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能力,按照企业自愿申请、市州审核推荐、省厅综合审定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库。
(一)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可申请列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1. 中央在鄂和武汉地区注册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一年度工程设计收入应在1亿元以上。省内其它地区注册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具有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上一年度工程设计收入应在1000万元以上;
2. 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格执行湖北省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没有发生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湖北)、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网站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
4. 未被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鼓励少数基础条件较为薄弱的地区培育当地工程勘察设计龙头骨干企业,在本地企业基本满足申报条件第2至4项要求及第1项要求的资质标准、但达不到第1项要求的工程设计年度收入指标时,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可推荐1家本地综合实力最强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列入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企业填写《湖北省设计施工“双资质”重点培育企业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于2022年9月15日前向企业注册地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在鄂和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向省住建厅提出申请。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来生产经营情况、市场拓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获奖表彰情况等;
(2)企业获奖、受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3)年度纳税材料、上报省统计局或住建部的年度统计调查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2.市州推荐。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对收到的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明确提出推荐意见,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向省住建厅提交推荐企业名单(附件2),同时附送企业申请表。
3.公示公告。省住建厅根据各市州推荐的企业名单,审核后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省住建厅发布公告。
二、建立帮扶机制
建立省市两级协调统一的重点企业帮扶机制,省住建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挂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对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库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包保服务,会同企业注册地住建主管部门,及时解决企业在转型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承揽工程总承包业务提供帮助。
三、落实惠企政策
支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重点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自行完成或者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其工程业绩申报。
建立惠企政策专栏,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在湖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惠企政策专栏,汇总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惠企政策,及时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政策支撑;拓展企业交流互动渠道,提供网上政策咨询服务,对制约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加大政策供给。
四、加强运行调度
按照《关于建立完善全省服务业运行月调度分析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8月起,对纳入第一批监测调度的工程设计重点企业(附件3),加强跟踪服务和运行监测。
各有关企业要明确专人通过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行业企业用户登录入口”,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企业法人身份认证,在每个月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实填报企业当月的主要经营数据,内容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的合同额和营业收入。填报时,要将省内与省外数据分开,可同时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2022年8月25日前,要将统计快报负责人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8月31日前,除填报8月份经营数据外,还请各相关企业按月度补填1—7月份的经营数据,确保企业经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设计服务业运行月调度分析工作,为重点企业提供跟踪服务,帮助指导本地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积极参与运行监测。2022年12月,省住建厅将对工程设计服务业调度分析工作进行扩面提质,公布第二批纳入监测调度的工程设计重点企业。
联 系 人:戴剑锋 徐伟智
联系电话:027-68873409,68872173
工作邮箱:scc@hbszjt.net.cn
附件:1. 湖北省设计施工“双资质”重点培育企业申请表
2. “双资质”重点培育企业推荐名单
3. 工程设计服务业监测调度重点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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