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04325X/2022-28822 | 分 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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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日期 | 2022-08-31 |
文 号 | 厅头〔2022〕167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关于启用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数字化监管能力,根据《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我厅搭建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以下简称“数据中心”),拟于近期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目标
通过建设数据中心,整合我省建筑业关联信息,打通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数据,实现“市场”“现场”两场联动,构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
数据中心融合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发现过程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如企业经营和项目状况、监管薄弱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等。基于房屋市政在建工程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形成监管闭环,促进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初步形成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化框架。
数据中心已整合在建工程、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是湖北省住建领域在建工程信息唯一权威的数据中心。省住建厅依据本数据中心信息对各市州开展考核评价。
二、主要功能
数据中心通过对接省建筑业大数据中心、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等数字住建领域相关系统数据,依据“一数一源”原则,归集、整合、应用相关数据,搭建基础数据库、工程管理、GIS一张图、可视化分析模块,实现在建工程全过程业务数字化监管。数据中心包括PC端、手机端及服务社会的微信小程序三个部分。
(一)PC端。通过“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管理综合平台”登录访问,包含全过程监管功能,供管理部门在办公室使用。
(二)手机端。通过“湖北住建”APP访问,包含主要监管功能,如整体概览、分类排名、详细业务等信息的监管,供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使用。
(三)微信小程序。通过“鄂建通”小程序访问,包含建筑业“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管理,提供公共查询、业务提醒办理等功能,是为企业用户、从业人员与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工具。
三、启用安排
(一)启用时间
数据中心拟于2022年9月1日9时启用。
(二)访问方式
数据中心入口主要有PC端、手机APP及“鄂建通”微信小程序。
1.PC端:登录“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管理综合平台https://zwgl.hbcic.net.cn/”后,选择应用中心-数字建造,可以看到“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系统,点击后可以接入。
2.“湖北住建”APP:支持安卓、IOS版本,扫码下载地址:https://hbzjapp.hbcic.net.cn/。
3.微信小程序(鄂建通):微信搜索“鄂建通”小程序,点击右上角,将小程序“添加到桌面”。
(三)问题反馈方式
数据中心启用后将集中收集用户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各市州、区县住(城)建局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发送至邮箱:273785954@qq.com,联系人:罗时皓,联系电话:027-68873799。
四、有关要求
(一)数据中心的数据汇聚、应用和管理由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其中,建筑业市场监管部分由厅市场处、省建筑事业中心负责;建筑业现场监管部分由厅质安处、省质安总站负责;智能建造监管部分由省建筑事业中心负责;厅标科处、省科技节能办、省标准定额总站根据各自职责融入以上三个部分。
数据中心的技术支撑、统一应用和日常维护由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市州管理部门参照执行。
(二)各业务部门在开展建筑业管理时,有关在建工程的信息查询、应用、评价、管理以数据中心为权威依据。
(三)省厅将为各市州、区县住(城)建局用户配置账号和权限。请各市州将市本级及所属区县(市)名单收集汇总后,于2022年9月1日前将《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用户账号收集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罗时皓,联系电话:027-68873799,邮箱:273785954@qq.com。
各单位在数据中心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反映。数据中心操作及信息技术支持问题,请咨询:027-68870132。
附件: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管数据中心用户账号收集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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