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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次数: 4825
索引号:557010441/2022-25662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公开日期:2022-09-14
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文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按照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鄂建文〔202214号)《关于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20227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226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鄂建安专办〔20223号)等文件通知精神,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扬尘治理等各项工作,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三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22915日至930

二、巡查重点

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情况;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巡查方式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实效,本次巡查不听取汇报、不进行座谈、不定对象,以“四不两直”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进行巡查。市住建局巡查组将在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两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对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牢固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从严落实闭环管理。要将治理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运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做到限时整改,高标准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改销号清单,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零容忍严执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受检地相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注重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态度实行重点督办,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各类在建建设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履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的企业,要及时提出通报批评,要以隐患就是事故的态度,查处消除隐患不及时、整改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以良好稳定的形势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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