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7010441/2022-30173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19 | ||
标题: | 【抽查计划】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自查的通知》文件,经市住建局研究决定,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开始对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贯彻落实《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鄂建墙〔2021〕4号)情况;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20〕10号)情况。
(二)各责任主体执行《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情况;
(三)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市场监管情况,重点地区在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工程领域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情况。
(四)省住建厅《关于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一)各县(市、区)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墙革节能办。
(二)检查组将于10月26日将对各县(市、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查。
三、此次检查工作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负责检查市区、襄州区。
第二组负责检查枣阳、老河口、宜城、谷城、保康、南漳。
市住建局检查人员从设计、图审、质监、监理、墙革节能办各相关单位抽取,各组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程序
(一)受检项目:由检查组从在建项目库中随机选取,覆盖率不低于20%。市区项目不少于8个,各县(市、区)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市区公共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各县(市、区)公共建筑项目不少于1个。
(二)检查组执法检查成员,由检查组从执法人员目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
五、检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本次检查以现场检查及资料查阅为主,各县(市、区)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不专门听取汇报。
(二)检查工作完成后,由检查组向县(市、区)建设局反馈意见,并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建筑工程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对各地情况进行汇总,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严格实行督查责任制,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要求,安排检查事宜,确保检查活动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人:陈立
电话:18986316868
邮箱:289433488@qq.com
附件:综合检查项目汇总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