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7010441/2022-36763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06 | ||
标题: | 【抽查结果】关于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公示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全市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
根据《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一体化”企业安全监管,预防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0月31日至11月7日,我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随机抽取全市8家“一体化”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以查阅“一体化”企业档案资料和核查“一体化”企业办公场地建设情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设备档案“一机一档”管理、人员和设备配置、维修保养场地建设情况等。本次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大多数受检“一体化”企业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有完善的办公场所,特种设备备案台账和设备使用台账,企业管理人员、特种工等在智能化APP特种设备监管平台上进行登记,并实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设备台数也都符合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目前,受检“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基本处于安全状态。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一体化”企业未按照公司的责任制定期开展责任制考核;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但是未定期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培训记录不详细;
(二)个别“一体化”无企业安管人员任职文件,或安管人员未按照人员管理体系任命文件要求到岗履责;
(三)资料收集管理有欠缺,在用设备“一机一档”维保表格未采用地标表格,使用的是国标检查表格;个别维保资料单据未见监理签字确认;设备档案资料未按照“一机一档”管理要求及时归档整理。
三、工作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存在隐患的设备,在隐患消除前不得投入使用。
(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对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建筑起重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力度。
(三)冬季严寒、雨雪等恶劣气候增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天气变化,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合理安排好工期,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发生险情立即落实应急措施。
(四)全市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要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一机一档”资料整理,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日常性和不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五)全市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强化特种设备使用中的动态检查和动态管理,确保设备使用安全,促进我市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