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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襄阳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浏览次数: 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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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襄阳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襄阳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襄阳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是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市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安全监管模式,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持续促进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一、强化思想引领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梳理、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研究对策措施,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广泛开展宣贯活动。以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契机,重温《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以近两年开展的行动方案、印发的标准规范以及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为重点,组织各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督促工地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夯实工作责任

(三)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业、项目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充分发挥建设专委会牵头、协调、督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强化部门统筹协作、联合执法。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强化事前预防,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落地落实,住建、交通、水利、自规、应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领域特点,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厉打击压缩合理工期、不按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等制度。

(五)狠抓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送、督办、查处等制度,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薄弱地区的主管部门实施约谈。住建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9〕7号)文件要求,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涉及的建筑施工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停工,全面自查整改,并对事故项目市场行为和监理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发生事故的项目予以严肃处理。

三、紧盯关键环节

(六)开展房屋市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对辖区近3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研判分析,明确事故隐患防范重点内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地防范措施。深入推进危大工程和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抓安全促发展”春季行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实施安全监管勘察设计、施工现场、建筑市场“三场联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全面检查;在巩固提升阶段至少带队组织1次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全面排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七)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房屋市政、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隐患专项执法,以“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为标准,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安拆等危大工程和预防高处坠落等重点施工部位和环节管控,研究强化施工安全监管举措,推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建立台账、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全过程治理。

(八)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树牢消防安全理念,推进建设领域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建设领域火灾特点,对施工现场彩钢板芯材、保温材料等材质防火等级是否达标、电动运输车辆使用及停放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规范、易燃可燃物品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是否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排查整治,维护建设领域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九)强化工地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非法建设、违法分包转包、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信用评分等方面着手,强化建设行业信用管理,对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查处,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倒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

(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压实应急防范和安全预警责任,完善地质灾害和汛情预警预报机制,及时传达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发布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指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认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建设领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四、深化安全基础

(十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开展“样板引路”活动和平安工地建设,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观摩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普及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督促企业强化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实名制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质量,严格安管人员考试考核和证书延期管理,提高特种作业持证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十三)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APP”使用,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填报监管数据,推进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提前预警、监测、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运用好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激励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水平。发展推广建筑施工智能制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建筑施工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十四)加强督导检查和案例曝光。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安全专项督导、联合检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专家指导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典型案例曝光机制,抓住典型事故和重大隐患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落实闭环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