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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关于落实消防审验工作十项优化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 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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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城乡建设局、东津新区城乡建设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服务质效,市住建局制定十项优化消防审验工作的举措,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行审批事项只进“一扇门”。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只需到市住建窗口提交申请和领取审批结果。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受理、审查、过程监督、现场验收等任何环节,将问题和要求一次性提出。

二、实行容缺预审、容缺预验。对建设工程实施消防服务前移,在规划手续不完备、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可预先进行消防设计初步审查,申报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并下发审查意见;在施工许可证、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可预先进行消防预验收,申报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并下发验收意见

三、印发消防审验服务指南。制定消防审验便民服务手册(扫描下方二维码),从申报资料、办理流程、表格式样逐一详细解答

四、实施技术审查购买服务。市住建局将消防设计审查费用纳入财政保障,消防审查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建设单位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五、鼓励新建工程主体、装修一次性验收。对新建工程中主体和装修部分由同一施工单位连续施工的,对主体和装修工程可以合并设计和审查,市住建局加强施工过程监管,施工完毕后一次性进行消防验收。

六、成立消防审验专家委员会。统筹利用行业技术力量,成立襄阳市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专家委员会,为项目消防审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七、压缩审批时限和申报材料。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为8个工作日。消防审批申请材料凡通过数据共享可获取的,不再要求办事企业、个人提交。

八、限时办理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纳入房地产领域办证遗留问题的项目,在收到相关部门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意见。

九、实施项目建设先行开工。在项目取得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之前,可以先进行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施工,为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争取建设时间。

十、加强消防施工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消防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抽查消防施工质量状况,消防验收前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提高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率。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