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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团体标准《襄阳市建筑优质工程评价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8 浏览次数: 747

关于征集团体标准《襄阳市建筑优质工程评价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筑工程品牌建设,全面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襄阳市建筑优质工程评价认定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襄阳市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及相关编制规则,我会拟开展襄阳市建筑优质工程评价标准的编制工作。为确保标准更科学适用,更具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贴近行业特点及需求,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项目

《襄阳市建筑优质工程评价标准》

 

二、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业绩突出,在相关领域排名前列的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参编人员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标准出版时,编委会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标准参编单位、参编人员将优先享有参与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参编单位、起草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全程按时参加与该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该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修定工作组参考。

(三)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四)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编制标准参考。

(五)参编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六)能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经费支持。

 

五、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30家以内的单位作为标准修定单位。

 

六、参与原则

标准参编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七、申报要求

团体标准的编制及修订,不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有序竞争,也有利于保持企业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和领先优势。拟申请团体标准参编的单位,请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报送襄阳市建筑业协会。襄阳市建筑业协会将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取参编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文峰

 话:0710-3235377

 

附件:参编单位申请表

 

 

 

 

2025年5月28日

附件: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