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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次数: 4924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2019年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我部关于严肃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向我部报送了2019年全年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情况见附件)。据统计,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项目319577个,涉及建设单位230289家、施工单位252956家。

  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一)违法违规行为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排查出11526个项目存在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的项目825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7.15%;存在转包行为的项目48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4.21%;存在违法分包行为的项目606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5.26%;存在挂靠行为的项目182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1.58%;存在“未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等其它市场违法行为的项目9427个,占违法项目总数的81.80%。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4396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8786家。其中,有转包行为的企业568家,有违法分包行为的企业614家,有挂靠行为的企业174家,有出借资质行为的企业88家,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企业7342家。

 (二)处罚类别情况。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分别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执业、通报批评、诚信扣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其中,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456家,吊销资质的企业4家,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205家,给予通报批评、诚信扣分等处理的企业3369家;责令停止执业6人,给予通报批评2416人;没收违法所得总额266.81万元(含个人违法所得8.3万元),罚款总额73977.22万元(含个人罚款1629.72万元)。

 (三)各地查处工作情况。

  从查处的违法违规工程项目数量看,重庆、四川、江苏3省(市)查处力度较大,分别查处项目1496个、1286个、1282个(见图1)。

  从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4类违法违规行为看,浙江、山西、江苏3省查处项目相对较多,分别查处项目276个、260个、233个(见图2)。

  从行政罚款的金额看,重庆、江苏、河北3省(市)处罚力度较大,分别罚款14913万元、8679万元、4327万元(见图3)。

  对以上查处工作力度大、位居前列的省、直辖市予以表扬。

  请各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人,加强数据核实、把关,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统计数据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附件:2019年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19年各地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