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点地图

×
关于应对疫情补短板强弱项加强住建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 2587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化危为机,对接国家政策,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韧性,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的短板和弱项,就住建领域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谋划补短板重点项目

各地住建部门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短板,抢抓政策红利窗口期,及时谋划疫后恢复发展的重点项目和具有全局性、标志性的重大工程项目。项目谋划要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围绕中央投资支持方向、“十四五”规划、行业领域发展前沿和新经济发展要求,坚持当前与长远、微观与宏观结合,紧扣“安全、生态、方便、应急”,以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和人民满意为导向,重点谋划以下项目:

(一)城市运行安全项目;

(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

(三)城市应急管理项目;

(四)民生保障建设项目(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等);

(五)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六)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新型基础设施、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等);

(七)其它重点项目。

二、强化项目调度管理

建立项目谋划和储备3年滚动机制。省厅建立补短板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库),具体操作方式后续通知。请各地住建局牵头,会同城管、水务等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动态更新项目进展信息,原则上每月对重点项目调度一次,每月25日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前期工作

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前期工作是关键。各级住建部门要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导向和申报要求,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精细管理,主动开展前期工作,达到深度要求,推动及早入库。我厅对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优先支持;对项目入库率高的地区,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加强科学管理,密切部门协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土地跟着项目走、资源跟着项目走”,认真研究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章立制,对重大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分级负责、精准调度,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投资效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项目谋划,加大投资力度,是减轻疫情影响的重要举措,各级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和推进的重大意义,加强研究部署,学习借鉴襄阳等地经验,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对口处室联系。

六、近期工作要求

(一)请住建领域各级部门明确项目谋划责任领导和联系人,4月25日前由市州住建局牵头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信息,报送我厅城建处(表样见附件1)。

(二)4月30日前由各市州住建局牵头报送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地方政府审批通过的城建计划(或已报批的城建计划),通过信息系统(一周内开通)上报2020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表样见附件2)。

(三)5月15日前完成未来3年重点项目初步谋划,录入信息系统(表样见附件3),后续的项目新增、调整、优化和调度工作均在信息系统中进行。

联系人:樊伟 027-68873082,胡小平 027-68873027

邮箱:3535506107@qq.com

附件:

1.住建领域项目谋划联系人表

2.2020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

3.未来3年(2021-2023)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1、2020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doc

       2、未来三年(2020-2023)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表.doc

       3、住建领域项目谋划联系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