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局(委),武汉市房管局、水务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对今年的“防灾减灾日”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好今年住建系统“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在坚持不懈抓实抓细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的同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的主题,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通过网络公开课、新媒体直播、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开展住建领域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燃气、施工安全、城乡房屋安全、城市洪涝、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质量安全是防控重大风险的有力举措,各地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复(开)工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武汉江夏“1.5”模板坍塌、福建泉州“3.7”房屋坍塌以及浙江宁波3.13塔吊倾覆安全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一以贯之落实防控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风险的各项要求。要全面排查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加大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检查力度,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要针对位于社区、学校、医院等周边的建筑工地,开展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围墙、临时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倒塌事故的发生。各地要督促各方主体完善建筑施工安全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必要时及时暂停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
三、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强化对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从设施、人员、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落实责任,提出具体整治措施,立即限期整改。认真组织易涝积水点排查,针对低洼地带、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和窨井盖、雨篦子、水泵设施、排水管网等设施状况加强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尽快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确保设施排水防涝能力,消除内涝滞水隐患。加强城镇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供热、综合管廊、城镇桥梁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
四、开展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和实战演练
各地要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学校、体育场馆等已有设施,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应急避难场所,满足辖区内居民紧急避险和临时安置等需求。在应急避难场所、关键路口等位置,设置应急标志或指示牌,张贴应急疏散路线图,方便居民快速抵达。进一步修订完善基层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地震等灾害以及燃气泄漏等事故,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情况,可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能够及时转移避险。
请各市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住建系统2020年“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并将总结报告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张程,联系方式:027-68873802、15907115638,QQ:30910627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