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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书面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浏览次数: 494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贯住建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部令第51号),研究制定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下简称消防审验)工作技术要点及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消防审验工作书面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各地消防审验工作职能承接以来,开展消防审验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人员配备情况、经费保障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创新经验等。

(二)存在问题。各地开展消防审验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包括职能承接、业务运转、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工作建议。各地就做好消防审验工作的意见建议,包括政策措施、实操性工作建议等。

二、调研方式

鉴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调研主要采取书面调研的形式进行。请各市州采取信函、视频、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搜集所辖县市区及业务工作部门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材料。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是消防审验工作建章立制的关键阶段,各市州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由分管领导牵头,把这次调研作为消防审验工作情况摸底和质量提升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调研活动。要广泛组织发动,切实把短板找准、把对策研透、把工作做实,力争思有所获、研有所得、用有所进。

(二)坚持求真务实。要敢于讲真话、说实情,既要加强面上情况梳理总结、提炼经验,又要对重点问题、共性问题进行深入解剖、找准症结,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空发议论。要创新视角,体现时代性、全局性、前瞻性、系统性,避免落入解决人、财、物问题的俗套。

(三)突出调研成果。调研文章要言简意赅,有事例数据、有原因分析、有对策建议,每篇文章不超过5000字。各市州住建部门主要领导要对调研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严防敷衍塞责,确保调研活动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请各市州于4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电子版、正式文件报送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张程,联系方式:027-68873802、15907115638,QQ:30910627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