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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宣贯暨全省建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4111

各市、州、县住建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鄂政办发〔2020〕13号)要求,支持建筑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总结2019年度我省建管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度建管工作重点任务,定于4月30日(周四)召开全省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措施宣贯暨全省建管工作视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0年4月30日(周四)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住建厅综合楼5楼视频会议室,各市、州、县设分会场。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宣贯解读省政府办公厅《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

(二)总结2019年度全省建管工作情况,部署2020年度全省建管工作重点任务。

四、参会人员

(一)省厅主会场:厅领导;厅市场处、质安处、审批办,省质安总站、标定总站、科技节能办主要负责同志;省建管局领导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中央在汉及省属建筑业企业负责人。

(二)各地分会场:各市、州、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站办)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建筑业代表企业负责人(其中武汉市分会场10家、设区市分会场5家,直管市和林区分会场3家,县市区分会场3家)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州住建局负责通知所辖县(市、区)参会人员,并牵头汇总本地区各分会场参会人员情况,于4月29日(周三)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报省建管局市场处,联系人:伍健;电话:18602717810;传真:027-87362308;邮箱:11981795@qq.com。

(二)4月29日(周三)16:00~17:30组织视频会议系统调试,4月30日(周四)9:00~10:00进行视频点名。省住建厅视频会议保障联系人:省建设信息中心,柳昊,18627821177。

(三)请参会人员于9:50前进入会场并就座完毕。所有参会人员、会场服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适当加宽座位距离,保持会议室通风良好。

附件: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