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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发展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浏览次数: 4328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勘察设计管理处,汉江国投环资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攻坚年”精神,推动城乡发展项目建设进程,切实做好城乡发展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2020年汛期即将到来,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确保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安全。加强对新增农村危房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凡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先组织农户搬入安全住所,再尽快组织改造;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中的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还未进行安全认定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房屋安全认定工作,未开工项目的要加快组织开工建设。

       二是确保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安全。重点检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站)等设施设备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组织对乡镇生活污水排水管道进行清疏,消除封堵、淤积、损坏等隐患。加强井盖巡查管理,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井盖要满足防坠落、防盗窃等功能。对危险区域和关键部位,设立项目的警示标牌,强化降雨发生时,要在危险区域的进出口处设立围栏等物理隔断设施,严防人员、车辆进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和严重内涝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同时,做好防涝物资设备储备,实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及调用流程,严控物资仓储安全隐患。

       三是确保乡镇公厕建设工作安全。加强对新建改建的乡镇公厕建设中的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乡镇公厕做好日常安全管理。

       四是确保其他城乡发展工作安全。对农村住房试点建设、擦亮小城镇建设、县城品质提升建设、村庄亮化建设、乡村共同缔造试点建设等工作均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地住建部门要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遭遇突发性重大灾害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第一时间有效有序应对,第一时间向市住建局报告。电话:0710-3239321。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