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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次数: 4136

鄂建审示〔2020〕27号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承诺其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我厅组织对申请建筑业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公告后3个月内,我厅将组织对申请企业承诺事项进行实地核查。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027-68873075。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六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421。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相关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