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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9 浏览次数: 4292

鄂建审示〔2020〕29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厅组织对湖北金青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建厅还建楼六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49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延期申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