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以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1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信息报送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
(一)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施工图审查信息填报工作。各市、州住建局需向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发放系统帐号和密码,并登录部质量安全监管司“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http://mohurd.gov.cn/kcsjzl),对机构报送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7月4日前报省级审核。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系统中生成县级住建主管部门登录帐号和密码。
(二)省内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分配的帐号登录 “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逐项填报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施工图审查的相关信息,认真完善系统中本机构的基本信息、审查人员信息等数据,于6月30日前报市级审核。审查机构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2020年7月1日之后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需在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和“施工图审查信息”。
(二)各级住建主管部门2020年7月1日之后开展的施工图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利用“勘察设计质量信息管理业务系统”中“质量抽查”功能,抽查项目并做好记录。
(三)武汉、宜昌、荆州等已经开通施工图数字化审查信息系统的地区,可按照质量安全监管司通知,自行进行插件开发,实现施工图审查统计信息和2020年7月1日之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信息的一键上报。
(四)请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汇总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责任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录,填写“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录统计表”(附件2),于7月4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报至厅质量安全监管处。
(五)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填写“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工作联系表”(附件3),于5月27日前报至厅质量安全监管处,以便告知各住建主管部门及审查机构的系统帐号和密码。
联系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张雨梅
联系电话:027-68873803
电子邮箱:hbskcsj@163.com
附件:
1. 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以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12号)
2. 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录统计表
3. 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工作联系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做好2018年度以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12号).pdf
2、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录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