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我市2020年建筑领域“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今年主题为“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旨在动员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不断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共同推动襄阳脱贫攻坚、社会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本次建筑领域“质量月”活动是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以及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建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和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突出开展六大主题质量活动。
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测。抽检房建及市政项目89个,各类建筑材料693组,其中,钢筋478组,钢筋接头111组,砌块10组,防水材料30组,电线电缆27组,保温材料12组,加气块5组,复检合格16组。从抽检结果来看,我市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情况总体较好。针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建筑原材料勒令退场5组,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启动新版“两书”制度。我市从今年1月份开始,率先启动给住宅工程按套出具“一证两书”制度的改革。交房时,将住宅质量合格证,连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同交给购房者。经过大半年的实践,目前襄阳市区所有的商品住宅均已实行了“一证两书”,有效维护了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今年7月份,省住建厅又下发关于执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试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试行)》(厅字〔2020〕153号)的通知,要求全省从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版“一证两书”制度,襄阳在推进过程中,对5个项目出具了新版“两书”,从根本上提高了购房者对住宅房屋质量的满意度。新版“两书”明晰了买卖双方质量责任,维护了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既可以作为化解开发商和购房者分歧的常规工具,又可以彰显工程品质和企业文化。新版“两书”的进一步规范,将对我市住宅工程项目各参建方提升工程质量具有重大推动作用,使广大购房者购买房屋更加有保障。
推进“住宅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落实落地。今年1月份,住建部决定,在湖北省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先后印发《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襄阳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建设单位落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提出住宅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公开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工程结构形式、设计使用年限、主要建筑材料、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交付使用前,应公开质量承诺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保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该站分管领导带队对融侨城F地块、襄阳东津新镇等15个项目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各项目建设单位微信公众号均已在销售宣传册和销售名片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对报建阶段相关内容进行了公示。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建设单位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规范了商品住宅交付行为,极大维护了广大市民群众购房合法权益。据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管理室负责人介绍,今后将建设单位质量信息公示情况纳入商品住宅日常监督内容,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责任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检查。抽调质量监督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检查组,由该站负责人带队围绕预拌混凝土质量体系运行、原材料质量管理、混凝土配合比管理、出场检验等多方面,对全市37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综合检查结果来看,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上游原材料品质有所提升,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处于稳定可控状态。市住建局质监站监督抽测及商混监督室负责人指出,预拌混凝土质量是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抓好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力手段。下一步,将继续强化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管控责任体系落实的监管,着力夯实我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基础,为襄阳经济发展建设领域保驾护航。
检测机构专项巡查。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市区15家检测机构检测人员能力以及混凝土试块、钢筋、防水及水电原材料等四个方面的报告溯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据统计,共发现质量问题24个,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要求检测机构规范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着力提高了该行业检测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下一步鄂西北片区建筑工程质量交流经验提供遵循。今年上半年,根据《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厅字〔2019〕361号)相关要求,该站还重点围绕“三个不放松”,在全市营造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检测的良好氛围。一是理论学习不放松。邀请业内专
全装修商品住宅质量管理。针对近年来全装修商品住宅矛盾纠纷问题,为加强市区全装修商品住宅质量管理,规范全装修工程质量和参建单位质量行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品质,结合《襄阳市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该站制定《商品住宅全装修质量管理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参见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开发企业)首要责任,建设单位是实施全装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住宅全装修工程质量负总责。《办法》对全装修住宅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等环节,以及原材料的使用、样板间(件)的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同时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开展“工地开放日”活动,邀请物业单位和业主参与工艺展示和施工监督,对装修质量提出合理性建议。市住建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对全装修商品住宅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监管,健全对建设主体和施工现场的监督体系,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力度,加强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力促全装修商品住宅质量有所提升。
(来源: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