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我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考核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要求,我们梳理总结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落实,履行法治住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1.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去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成立市住建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厚安同志任组长。今年以来,局党组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第二、第三次会议精神,6月20日党组书记汪厚安同志主持召开住建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李乐成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讲话精神,研究制定2020年全市住建系统法治工作要点。会议强调,住建系统要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能力,加强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推动住建工作,要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局党组会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成员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住建建设工作,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列为重要学习内容.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制发了《2020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要点》《市住建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2020年襄阳市住建系统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襄阳市住建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等,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部署到具体工作中。同时机关党委坚持将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新时代法治建设重要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日常学习计划,全年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会和住建局主题教育读书班等活动中,共传达学习住建各类法律法规10多部。
3.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我局印发的《2020年度局属单位责任目标》、《2020年度机关科室责任目标》,将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参加行政复议应诉、开展住建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建立住建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档案、立法工作等,分别列入局属二级单位和机关科室的共性考核目标,其作为评价各单位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党组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报告,都将法治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总结报告。
(二)科学决策,明确责任,制度建设完善健全
1.规范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坚持推进重大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法律顾问重大决策事项参与率100%。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聘请法律服务团队,为我局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监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提供顾问服务,确保建设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机构改革后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了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议事要求及程序。对住建系统包括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房地产与市场监管、对涉及住建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必要时,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然后提交党委会集体决策。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我们及时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2.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清理全面开展。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统计,2017年10月以来我局由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13个,由我局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31个,其中因到期废止5个。根据市政府关于《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的通知》等要求,我们及时制定方案,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以及对住建系统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及时清理。经清理,我局未制定与上述领域相违背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45项政府服务事项中存在的证明事项。
3.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襄阳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修订稿)》《襄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襄阳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襄阳市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机关各科室交审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二级单位文件及合同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规划法(送审稿)>意见的函》《关于征求<襄阳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等20多份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研究,结合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将修改意见上报和反馈。
4.做好市人大、市政府立法相关工作。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完成《襄阳市瓶装液化气管理办法》《襄阳市市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等相关程序,目前已由司法局上报市政府进入法制审查程序。目前《襄阳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条例》正处于立法调研阶段。
(三)坚持“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按照职责制定了《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各项任务: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市级住建部门权限中政务事项及行政监管职能共计30项,下放至各城区,赋予城区政府更多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深入推进减证便民。组织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对所有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逐条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发现无明确设立依据的3项证明事项,当时即予以取消。加强取消证明事项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证明事项边减边增。经检查,2019年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全面执行到位。目前,我局不存在本部门设定、保留的证明事项。
2.积极优化企业用水、用气报装。目前,我市依据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进一步优化企业用水、用气报装,已实现用水报装“321”服务、用气报装“310”服务。供水、供气企业对新建报装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开通供水、天然气24小时服务热线96510、96517,实现了用户报装“零跑腿”“不见面”。对园区用水、用气迫切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并主动服务招商项目,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制,对需要送达纸质合同、发票的客户,实行“点对点”快递配送服务,完善报装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省、市阶段性降低用气、用水成本政策。严格执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免收滞纳金,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
3.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应领尽领,共在省政务服务网认领发布了50项政务事项,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将事项清单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按照应进必进原则,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中心,切实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组建了市住建局驻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党支部,以党建促业务,推动住建领域政务服务进一步做细做实。
积极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50项事项全部开通在线办理,实现“一网通办”,按要求开展统一受理平台质检测试,均具备“一窗通办”条件。当前按市审批局统一部署,已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市民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受理第一批我局“一窗通办”事项。住房保障及房产业务已分别实现综合窗口受理,正在开展交叉业务培训,为下一步实现房管业务大综窗受理做积极准备;在鄂汇办app已上线7件便民事项,市民和企业可以在手机上直接申请办理。购置自助查询机1台,方便群众自主查询房产信息。服务时限和流程进一步压缩,我局50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0跑腿事项有15项,跑一次事项35项。承诺办结时限较法定办结时限减少84.6%,38项事项为即办件。
4.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组织开展了对县市区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工作培训。市级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均已落地,自6月28日联合验收模块上线运行以来,我局共接收25个联合验收项目,已通过汉水华城等11个项目,其他14个项目正在办理中;联合审图已纳入工建审管系统,截止目前已有66个项目在系统中进行联合审查并通过。推动水气报装进驻市民中心,已在市民中心三楼工改综合窗口设置水气报装工位,开展水气报装服务,并将水气报装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系统。
(四)深入推行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制度有保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起草并印发了《襄阳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襄阳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襄阳市住建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81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的疏理,对涉及住建部门行政处罚权事项依法、依规进行了列出,制定了《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并已通过局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待上会研究后正式发文。
2.行政执法制度有推行。落实公示责任。机构改革后对局门户网站相关公示内容进行了更新,目前293项行政处罚事项在局网站公示。强化事前告知;规范事中公示。我局执法人员执法期间,统一佩戴工作牌,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表明执法身份;注重事后公示。我局按照“双公示”要求,将消防审查、验收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结果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安全生产许可、企业资质许可、消防设计审查事项办理结果进行了公示;落实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在执法中使用省住建厅统一印制的建设行政执法文书及表格,要求文字描述客观、全面、准确、适时。同时,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描述与法律法规相关条款描述一致;规范音像记录。目前市住建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26部,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全面记录执法检查、现场勘查、约谈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法调解及证据保全等执法过程;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审核机构,规定审核范围。但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过程,皆须经过执法支队、局法律顾问、局法规科三层审核;明确审核内容。从立案到结案,所有书证、物证、具体执法行为等,皆属执法审核内容;落实审核责任
3.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截止2020年12月,组织召开案审会5次,审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71件,下发处罚决定51件,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任务,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及时录入了“两法衔接”平台。对已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7日内在市住建局网站上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同时通过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填报,2020年1月以来公示填报各类行政处罚信息26条。全年组织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9件,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比上年度减少了5件。行政复议案件3件。今年6件行政诉讼案件,有2件没有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4件行政诉讼案件中,1件因不动产登记诉讼我局不是适格被告,因此没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其他3件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2件,负责人出庭率67% 。
4.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0年我局制定了房地产领域(开发和物业)、房地产中介行业、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等检查计划,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共790个组成的检查对象库,和192名执法人员库。截止目前我局通过监管平台,共发起7次双随机抽查。其中本部门本区域3次,联合抽查4次。参与市卫生健康委《生活饮用水联合抽查》1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共24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55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抽查结果结果在“互联网+监管”和市场监管局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进行填报。并将随机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5.按机构改革要求移交行政处罚权。考虑住建系统管理特点和城管执法部门执法实际情况,我们建议将专业要求不高、容易发现判断、与居民利益相关需要及时处理、零星分散适合区级执法单位操作的10类,共75项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具体包括:城市照明2项、大气污染1项、城市道路10项、桥梁及养护5项、城市燃气10项、城市供水10项、排水与污水18项、房屋租赁4项、住宅室内装修9项、绿化6项。目前移交工作正在进行中。
6.落实“互联网+监管”的工作部署。截至2020年12月,严格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要求,对照76类监管事项,122类行政检查事项,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共报送监管数据1040条。结合联防联控要求,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房地产市场、在建施工项目、燃气经营,开展行政检查工作,严查违法违规现象,及早排除安全隐患,维护住建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五)全面推进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加强信用制度建设。为维护我市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构建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升住建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制定了《襄阳市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记分标准表,并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对我市住建领域27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正式启动,意味着今后我市在住建市场监管中将更加广泛的采取信用手段。
2.做好信用信息披露。对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局网站、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湖北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检查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了公示。同时为了支持企业发展,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坚持惩戒与教育结合,处罚与帮扶并重,我局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对原受到处罚的企业整改进行全面核实,为15家处罚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对落实整改的42家企业一次性撤销行政处罚公示,并按程序予以信用修复。该“助企纾困”案例纳入全省信用建设典型案例评选。
3.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和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内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整合各部门的协同力量,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我局经全面梳理分解,共认领44项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其中激励措施7项,惩戒措施37项)。
4.做好信用宣传工作。一是印发诚信文化宣传手册2000本,并在市民服务中心城建窗口、各执法单位服务或执法过程中向市民和企业发放。二是为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促进住建领域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会同物调委对住建领域在原房产物业纠纷常见问题解答的基础上,根据住建局职责及《民法典》的新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编撰了《住建领域常见纠纷问题适用解答》,共印制1000本,分发到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以及在今后的法治宣传活动中作为宣传资料。
(六)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在公园、保障房小区、工地围挡等宣传中大量采用法律趣味小知识、法治谜语、法治人物、法律故事、“法治漫画”、“举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让居民对法治文化通俗易懂、牢记于心。在处处营造内法治文化氛围的同时,不失宣传的趣味性;我们在芳草园、祥龙阳光等人数较多的保障房小区设立了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常态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其及时性、互动性和便捷性的特点,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同时我们广泛利用电子屏幕、广播、短信、宣传刊物等形式,不定期宣传住建法律法规。
2.提高普法工作参与度。机构改革后,住建局下属有13个执法单位,局法规科积极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牵头作用,组织所有执法单位分别以“强化住建领域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事故、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等风险”、“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分别开展了“法治文化基层行、“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和第十六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月”、“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住建系统法治培训、无纸化在线学法用法等法治宣传活动,使住建法治宣传走向基层、街道、社区。住建局所属城建执法支队利用内部微信群,每日向干部职工发一条法律条文,在法治宣传的滋养和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3.提升社会受众满意度。畅通行政救济渠道。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局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同时公布投诉信箱、电话等救济途径,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二是大力扶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我局和司法局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推动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了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人民调解员法治培训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探索人民调解优先机制、完善基层调解与专业调解衔接机制等17条加强住建领域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修订完善纠纷调解处置规范。在原有的《常见房产物业纠纷法律问题解答》基础上,根据《民法典》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增加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招投标纠纷和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侵权纠纷等住建部门职责范围纠纷处理法律法规,对照《民法典》对原有的纠纷适用法律逐条清理修订。
4.回应社会关注度。在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以高度的敏感度及时关注疫情政策变化,在局网站和公众号及时发布宣传新冠肺炎相关防控知识科普、解读疫情政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住建防疫动态等逾100条。2020年1月27日,在疫情初期按要求在单位群里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防疫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4月15日,以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制定并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在住建系统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自防疫工作开展以来,在社区、公园广场制作防控疫情宣传标语,使用LED电子屏及电子滚动显示屏、小喇叭等多种方式方法全天候的宣传疫情防控识,对公园及公园段河堤等区域进行防控值守;通过市物业管理行业委员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多渠道、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学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相关新闻报道、法律法规及各类文件要求。
2020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今天,法治政府建设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作用愈来愈重要,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尚处在爬坡换挡期,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从我局自身而言,行政执法的信息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一网通办”“鄂汇办”还受限于自建系统和省政务服务系统对接,规范性文件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清理,与改革适应的监管服务制度构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验收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年、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年。新时期有新任务更有新挑战,我们将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住建工作:
1、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局党组会全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部门办公会议(党委、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在2020年下放、委托事项基础上,继续增加向城区、开发区下放委托职能范围,持续推进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坚持网上办事是常态,网下办事是例外,优先推行“网上办”,提高全程网办比例,不断扩大“零跑腿”事项范围,实现自建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无缝对接,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鄂汇办”事项上线率、网上“办结率”走在全市前列,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审批改革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缩减工程施工图和消防技术审查范围,建立“工改”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实施联合验收项目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一倍。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在2020年下放、委托职能事项基础上,继续增加向城区、开发区下放委托职能事项。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清理简并资质资格。
持续优化住建领域政务服务。坚持网上办事是常态,网下办事是例外,优先推行“网上办”,提高全程网办比例,不断扩大“零跑腿”事项范围,实现自建系统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无缝对接,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鄂汇办”事项上线率、网上“办结率”走在全市前列。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范围及适用对象,规范公布工作流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
全面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上级规定缩减工程施工图和消防技术审查范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以及施工图质量抽查服务。实施联合验收项目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一倍。
进一步提升水气等公用事业服务质效。水气获取的环节、收费更加公开透明。推动水电气报装并联审批、存量房交易水电气过户一体化成为新常态。
3、加强规范性管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物业管理、既有房屋安全、商品房交易管理等突出问题,组织研究制定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计划,严格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制定我局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台账,及时全面清理住建系统各类规范性文件,对于妨害市场公平竞争、与上位法有冲突、与改革要求不适应需废止或修改后重新颁布。
4、全面推进住建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设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落实住建系统27个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涉企信用评价,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公示披露工作,落实信用评价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5、组织制定住建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持续开展住建领域法治文化建设。以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以单位、职工、职能、工地、公园广场和保障小区普法“六个覆盖”为抓手,组织全系统有针对性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工地”“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住建领域各类法律纠纷。
6、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梳理完善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组织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加强监管信息在“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填报录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