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专班工作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4513次
3月24日,省建筑事业中心组织召开了《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专班工作会。
会上,中心质安处介绍了《实施意见》初稿的起草过程,解读了主要内容,明确了修改要求;参会代表介绍了本单位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的思考和打算、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的推进措施,对《实施意见》初稿提出了明确具体和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会议强调,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是住建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工作,也是实现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攻坚举措,专班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高站位认识、高标准谋划、高质量完成《实施意见》起草,为工作推进提供政策支持。会议要求,文件起草工作要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要紧盯初稿存在的操作性不够、措施不具体、约束性不强等问题,把脉定向,系统谋划,逐一完善;二是坚持效果导向,要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奔着效果去,确保效果好;三是坚持开门办文,做到上级的要求、市州的意见、企业的需求、专家的建议、外省的经验五位一体全吸收,集众智打造顶层设计;四是坚持效率优先,文件起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班成员要发扬“拼”“抢”“实”的精神,加快进度,提高效率, 4月底前形成送审稿。
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住建局,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省建筑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及质安处专班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