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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 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浏览次数: 9460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及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部署,确保如期完成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战内容

  (一)经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超过1万户,或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超过2000户的省(区)住房安全有保障任务完成情况。

  (二)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危房改造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二、督战范围

  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4个省(区)。

  三、督战方式

  贯彻中央统筹、省总负责、市县抓落实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立按旬调度工作机制和督查联系机制。村镇建设司每旬汇总各地挂牌督战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判形势,及时发现问题,组织专家帮扶,协调推动解决。组成14个督战帮扶工作组,重点督查各有关省(区)工作进度,指导和帮助地方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策、资金倾斜聚焦,确保2020年6月底前完成脱贫攻坚大排查发现危房改造方面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省(区)要充分认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保障,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攻坚的态势,抓紧推进挂牌督战任务。

  (二)及时解决问题。各有关省(区)要对本区域挂牌督战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要及时开展约谈;对问题突出、工作严重滞后、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工作实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3月19日